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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告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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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举报范围: |
1.在互联网和其他信息系统上从事的违法犯罪案件,主要包括危害互联网运行安全、利用互联网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和重大的互联网运行安全突发事件3类;
2.违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和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所明文严禁的信息以及其它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传播的各类信息。
报警范围:
(1)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;
(2)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;
(3)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、工具;
(4)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;
(5)制作、传播计算机病毒和其他破坏性程序,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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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举报、报警的内容必须属实,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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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对于举报人、报警人提供的资料,公安机关承诺予以保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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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对上述举报范围以外的举报,请您登录“攀枝花公安服务在线”主页“征寻线索”栏目举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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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对上述报警范围以外的报警,请您拨打“ 110 ”或登录“攀枝花公安服务在线”主页“网上110”栏目报警。 |